如何保证行政裁量权基准得到有效执行
江南平台入口 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江南平台入口 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赵昌华、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徐志群、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介绍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有关工作,并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下一步如何保证行政裁量权基准得到有效执行,充分发挥作用?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 徐志群】
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效果好不好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效力是否明确,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使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是否得到有效监督。针对这些情况,《意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在行政执法决定中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内容、事实、理由,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
二是调整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对适用本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可以调整适用,批准材料或者集体讨论记录应作为执法案卷的一部分归档保存。适用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报请该基准制定机关批准后,可以调整适用。对调整适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机关要及时修改。
三是不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