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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22-06-19 11:40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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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前,海南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资金。这是海南日报记者6月1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利好政策。

据悉,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申请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裁员率条件上,30人以上的参保企业,2021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在缴费条件上,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2021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在产业条件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据了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执行。我省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参保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记者 易宗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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