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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20年以工代赈资金56亿元——以工代赈,助30万劳动力就业

2020-04-08 10:12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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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至蒲窝镇的路通了。“以前下县城,要从中塬绕到东塬,太费时了,现在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当地村民感慨道。

蒲窝镇五星村半湾社道路全长12公里,是蒲窝镇通往县城的主要交通干道之一,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投资830万元,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建而成,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务工岗位200多个,吸收长期务工人员60多人,临时用工5000多人次,其中贫困户长期务工32人、临时用工3000多人次。

蒲窝镇只是以工代赈在全国的一个缩影。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已分批下达2020年以工代赈资金56亿元,预计将吸纳约30万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业增收。

以工代赈是中国开发式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在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以工代赈已成为解决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

发挥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减轻疫情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分解计划时,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县市倾斜,广泛组织贫困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提高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增收的影响。

瞄准重点地区难点领域,体现精准施策。资金安排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并要求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乡村,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各地围绕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解决好影响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突出困难。

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突出扶志扶智。为进一步带动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实现光荣脱贫,将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最低比例提高至15%,预计可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8亿多元。同时,鼓励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增加短期就业岗位。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以工代赈资金近300亿元,吸纳超过100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累计发放劳务报酬30多亿元。与此同时,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建成了一大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桥梁堤防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了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湖南省凤凰县是是武陵山片区深度贫困县。2016年以来,凤凰县因地制宜,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吸收当地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通过劳动实现就业增收,力推贫困群众脱贫。

2019年,湖南省发改委下达凤凰县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用于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项目不仅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夯实基础条件,同时带动阿拉营镇蓝莓、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发展。据悉,今年已实现产值超500万元,带动当地1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超2000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督促地方严格发放劳务报酬,缓解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难增收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记者 徐佩玉)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黄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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