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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和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0-04-07 16:01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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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和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要求,现将2019年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和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9年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情况

2019年,是我省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实施常态化监管的开局之年。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一手抓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一手抓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完善,推动政务新媒体步入健康有序发展轨道,较好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

(一)初步形成统筹推进、分层负责的监管工作体系

国办发〔2018〕123号、苏政办发〔2019〕56号文印发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新媒体专题推进会部署要求,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迅速行动,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和监管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并将结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有效推动了监管工作落实落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日审核、月提醒、季检查、年总结”常态监管机制;连云港市加强监测频次,从季度查调整为月监测,做到市县乡三级监管全覆盖;常州市在季度抽查基础上,推动建立单位自查、辖市区互查机制。目前,全省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为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集中清理整合一批政务新媒体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把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作为工作重点,结合省委省政府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部署要求,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对问题比较突出、确实无力维护的予以关停,对分散的或功能相近的实施整合。2019年,全省政务新媒体(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从最初的近万个减至6000余个,累计清理关停超三成,其中,泰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苏州市等地关停比例达60%以上。省司法厅指导监狱戒毒单位整合基层监所微博和微信账号20余家;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开设苏北航务处微信公众号,将下属10个船闸微信公众号统一迁移整合至新号。通过清理整合,群众反响强烈的“僵尸”“睡眠”账号基本得到消除,政务新媒体规范程度明显提高。

(三)着力扶持优质政务新媒体发展壮大

在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同时,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精心培育本地区本部门的优质精品账号,引领政务新媒体向上向好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康江苏”新媒体矩阵,实现协同联动、整体发声,形成传播声势,“健康江苏”微信号获评“健康中国”十大优质政务类健康号。省司法厅加大原创力度,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江苏司法行政在线”位居全国省级司法行政微博账号前列,“江苏监狱”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省地方志办公室转变发展理念,将微信公众号发布由小众互动向大众传播转变,“方志江苏”跃居全国地方志系统公众号省级第一名。南京市着力打造集约化、公共服务型政务新媒体,“我的南京”在各大智慧城市APP中排名第一。南通市以“e政南通”为龙头,将65个市级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管理,较好发挥新媒体集群效应,一批优质政务新媒体快速成长,成为传播政声、服务企业群众的主力军、主渠道。

(四)加快构建政务新媒体长效管理制度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过程中,注重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省水利厅制定完善《政务微博管理办法》,保障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省气象局制定《政务服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全省气象政务新媒体管理。省信访局制定《江苏省信访系统网评员工作规程》,建立网评员制度。省国资委建立培训制度,举办“省属企业新媒体培训班”。南通市率先出台《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并建立一次集体约谈、一次督查交办、一次全市通报、一次回头查看“四个一”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连云港市建立清单交办制度,将监测发现的“单否”问题清单寄送给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常州市出台《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督促主管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证政务新媒体在制度轨道上有序运行。

(五)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作用

省政府办公厅搭建“江苏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平台”,在全省政府系统建立政务新媒体在线备案制度,全面实时掌握我省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运行状态。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坚持全省一盘棋,积极向平台归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名称、开设主体、数据接口、功能栏目等信息,并对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开展备案监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发挥了平台在监管工作中主平台、主渠道作用。

2019年,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管工作不平衡。在全省政务新媒体3次检查抽查中,部分单位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出现较多,个别省级单位微信公众号连续3次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二是人手力量相对欠缺。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专业技能不足,缺乏监管工作经验。三是监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内部管理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工作机制不稳定。一些单位简单把政务新媒体直接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承办运营,疏于管理,影响政府公信力,需要认真研究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3月20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6030个(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开设主体分,省级部门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双重管理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375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1446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4209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3886个,微博1486个,移动客户端167个,其他类型491个。

本次共选取21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抽查,包括代表主体为省、市、县(市、区)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和省级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单位主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此次检查抽查中,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0%。从开设主体看,省级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合格率85.5%;设区市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2.3%。从政务新媒体类型看,微博合格率85.5%,微信合格率95.5%,移动客户端合格率64.3%,其他类型政务新媒体合格率75%。

(二)工作进展和特点

从本次检查抽查情况看,一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力传导了党委政府声音,弘扬了正能量,整体规范性、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清理规范力度持续加大。一季度,各级行政机关继续对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全省政务新媒体数量减少351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量的5.5%。二是规范有序管理明显提升。今年一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0%,比上季度提升超8个百分点。在国办检查考核的8个单项否决指标中,大部分指标所列情形在我省已基本杜绝;对照我省规范指标,“开设不规范”“名称不规范”“认证信息不规范”“留言审看不到位”“互动回应失当”等现象也已基本消除。三是助力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省卫生健康委通过“健康江苏”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累计发布60余期疫情信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让群众及时掌握疫情防控进展。各设区市积极组织政务新媒体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建立抗击疫情专题,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有力有效支持了疫情防控大局。

(三)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

在一季度检查抽查中,发现我省政务新媒体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互动回应问题解决不理想。根据检查抽查结果,省级部门10个政务新媒体,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有效回复,占省级检查抽查总数13.2%。设区市中,11个政务新媒体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有效回复,占设区市检查抽查总数7.7%。

二是部分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不到位。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虽已在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但在对应第三方平台搜索不到相关信息。有的政务新媒体已发停更公告,但在备案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开设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再梳理、再评估,对确属无力维护、反复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下决心关停。加大对功能、内容相近政务新媒体整合力度。

(二)严格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严谨细致做好政务新媒体在全省备案检查系统的备案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避免引发负面舆情。要把增强政民互动功能作为整改工作重点,及时回复网民留言诉求,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三)精心培育壮大优质政务新媒体。选取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快、成长性强、群众口碑好的政务新媒体作为重点,制定政策措施,优先扶持发展,不断做优做强。以本地区本部门龙头账号为引领,构建协同联动、整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四)持续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请将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抽查情况和对本次通报的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于4月10日前提交至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抽查存在“单项否决”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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