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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调整稳岗返还标准保企业、稳就业

2020-03-20 12:1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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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3月20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经济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已调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返还认定标准及相关条件,以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扩大和稳定就业。

为扩大受惠企业面,宁夏特调整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标准,将稳岗返还范围从原生产经营类企业扩展延伸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用工在10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将认定“申请稳岗返岗前6个月财务报表显示连续亏损”放宽至“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显示亏损”;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违法事件调整为上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违法事件。宁夏还调整了企业裁员率,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上年度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整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与此同时,宁夏明确,经营困难企业不含各市、县(区)当年认定的“散乱污”企业、“僵尸”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整体退出企业。享受调整政策的企业要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12个月以上;按时发放待岗职工生活费或在岗职工工资,且疫情期间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据了解,对于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宁夏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继续开展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此外,为保证基金平稳运行,宁夏规定,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两项政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对套取骗取稳岗返还资金,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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