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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试行疫苗追溯

2019-12-14 08:49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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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七地将率先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明年1月底前即可达到疫苗追溯要求。记者昨天获悉,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做好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明年3月底前全国都应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均可追溯核查。

据介绍,我国将推动建立覆盖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全部疫苗全过程可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以保障疫苗质量安全。具体来说,国家药监局和各省级药监部门将分别建设国家和省级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根据监管需求采集数据,监控疫苗流向。上市许可持有人将承担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按照“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原则建立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并与协同平台相衔接。

在实施中,我国将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国家药监局方面介绍,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海南、重庆将进行先行试点,率先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协同平台的衔接,2020年1月31日前按规定向协同平台提供本省(区、市)内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达到疫苗追溯要求。 (记者 赵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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