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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资委发布31项授权放权清单 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

2019-12-11 15:3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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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12月11日电(记者 王菲)安徽省国资委日前印发授权放权清单,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选人用人、改革重组等6类31项备受关注的事项纳入授权放权范围,通过分类放权授权,赋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加快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据悉,安徽省国资委是全国率先出台授权放权清单的地方国资委之一。

记者从安徽省国资委了解到,此次清单提出的授权放权没有“一刀切”直接赋予所有省属企业,而是遵循分类授权放权原则,分别针对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及特定企业明确授权放权事项。

依据此次出台的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安徽省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支持省属企业所属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支持省属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考境内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价位,统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清单明确支持省属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由省属企业审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依据。

此外,对于省属企业集团年金总体方案报省国资委实行事后备案,由省属企业审批所属企业制定的具体年金实施方案。

安徽省国资委综合法规处副处长刘一青介绍,在授权放权的同时,省国资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权与管好相统一。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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