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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65个省级行政执法主体

2019-11-27 08:22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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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近日公布65个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其中法定行政机关57个,包括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8个,包括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省气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等。

根据规定,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在省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省级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对其所属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行确认公布,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今后,凡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省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记者 齐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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