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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项!自贸试验区形成大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

2019-07-23 18:1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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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于佳欣)记者23日从商务部获悉,我国自贸试验区设立近6年来,累计形成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切实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袁园在当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近6年来,以江南平台入口 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五批、合计106项;由江南平台入口 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三批、合计43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53项。累计共有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

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其中,既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基础性制度变革,也有“海关通关一体化”监管模式等系统性制度创新,还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等全流程的制度优化,体现了自贸试验区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成功实践。

据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副司长何晓睿介绍,自贸试验区设立至今,以江南平台入口 发函等方式分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有106项,其中来自海关(含原检验检疫)的达52项,占比超过一半。今年上半年,全国12个自贸试验区新增海关注册企业5010家,累计海关注册企业85045家,实现进出口总值1.6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

会上还发布了自贸试验区第三批31个“最佳实践案例”,包括上海、广东、浙江、湖北、陕西、辽宁等自贸试验区案例均入选其中。

我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于2013年设立,现已形成“1+3+7+1”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贸试验区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基本要求是可复制可推广。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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