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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司法部负责人详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19-05-09 23:0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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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5月9日电 题: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司法部负责人详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新华社记者王茜

9日在海口举行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那么为何提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工作的作用和主要目标是什么?大调解工作格局如何加强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问:新时代为何提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答:进入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主体、类型等发生很大的变化,对调解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但各类调解衔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加强。这些都要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

问:调解工作的作用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调解工作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而这些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调解是一种最广泛、最普及、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此司法部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问: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将如何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答:我国基层人民调解过去在人民群众身边多以“老娘舅”“和事佬”等形象出现,但进入新时代,矛盾纠纷的类型发生了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此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加强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工商联、贸促会、法学会和行业协(商)会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到2019年底,在所有地市级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力争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要大力加强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海南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问:大调解格局如何加强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对于既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也可以通过其他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要告知各类调解方式和渠道,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要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公证、仲裁等方式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活动中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解决行政争议。要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问:司法行政部门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创造条件?

答:一是加强调解经费保障。要切实抓好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明确保障标准,积极争取将行政调解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或部门预算。二是加强信息化支撑。抓紧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三是加强调解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调委会管理制度,建立调解员名册和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制度,完善各类调解之间衔接联动、调解协议效力保障和调解工作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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