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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推进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9-05-05 11:28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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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建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2019年6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城区审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部门要集中办公,相关信息充分共享,贷款流程精简优化到位,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贷款业务量较少、暂不具备集中办公或信息实时共享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预约办理、上门服务、全程领办帮办等形式,最大限度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

意见要求,各市行政审批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需要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受委托银行、抵押登记等部门和单位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实行集中办公,或者相关部门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点。由贷款群众原来跑办多个部门,改为只进“一扇门”即可办完所有手续。

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的相关信息,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协同联动,实现网上信息实时查询。相关部门和单位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通过接入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获取贷款群众个人征信报告。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受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代理查询方式实现贷款群众个人征信信息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开通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网上预约、网上查询进度等服务功能,实现“现场办”与“网上办”互补互通,减少群众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各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委托银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抵押登记业务联办机制,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充分授权,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协同实时办理相关手续。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和办理、流转。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精简优化流程,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梳理整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0日压缩至7日内完成。批准贷款并落实担保的,办理放款手续,贷款放款时限由5日压缩至3日内完成。(记者 宋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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