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严查矿山企业违法违规使用爆炸物品
2019-02-27 11:10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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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公安厅联合省煤管局共同制定印发《黑龙江省矿山企业涉及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全民之力,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悉,按奖励办法要求,群众获得或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信息及行为,即可向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3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涉及犯罪的,最高奖励实名举报人10万元。(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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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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