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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6%

2019-01-24 10:09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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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根据住户抽样调查,2018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44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21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25891元,增长8.4%;经营净收入为5574元,增长8.0%;财产净收入4983元,增长8.8%;转移净收入5673元,增长5.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21元,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8215元,增长10.8%;经营净收入6706元,增长6.8%;财产净收入322元,增长11.2%;转移净收入2578元,增长9.6%。(记者 林侃 通讯员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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