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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准发力摸清污染源家底

2018-11-08 11:5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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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上下协调联动,在落实普查主体责任、加强普查能力建设、强化普查技术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高质量完成清查建库阶段各项任务,为高标准推进入户调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副省长任组长的云南省普查领导小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普查工作涉及的15个成员单位及3个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分工。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分别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统筹协同、上下联动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我省经济欠发达,基层环保部门能力普遍不足,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存在明显短板。为确保全省万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更好地胜任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项要求极高的工作,省普查办坚持主动作为,在制定《云南省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多个实施细则、为基层进行清查工作提供遵循的同时,把开展技术培训作为服务基层的重要手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想方设法做到“工作要求落实基层不走形”,确保全省推进工作节奏一致、要求一致、口径一致。

据了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16个州市普查机构以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实行分阶段培训,共组织现场培训1.05万余人次。在清查建库阶段,全省共发动10155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265808个疑似排污对象进行了排查,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的数量为50928个。

在推进污染源普查进程中,我省自主开发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以“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全员质控、全过程质控”“数据流转最快化、操作过程最简化、操作界面清晰化”等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为开发目标,实现了原始信息统一初始化,清查任务在线分配、流转、审核,分类汇总,清查表分类导出等功能。同时,利用信息化系统,对各项工作成果进行综合比对,从源头上确保填报数据完整性,极大地提升了清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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