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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市场主体获益多

2018-10-19 09:18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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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新政……在省税务部门的积极推进下,一系列减税降负“礼包”密集落地。伴随着这些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我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获益明显。

“在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前,我们一个制造周期18个月到24个月的卫星产品,其账上留抵税额消化大概需要30个月左右的时间。”长春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崔萌萌告诉记者,自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地后,他们企业已获得退税1600多万元。“这些退税款直接为企业增加了现金流,对企业的生产发展十分有利。”

据了解,今年6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等18个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截至目前,我省税务部门成功为695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5.54亿元。

抓“大”的同时也绝不放“小”,除了助力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轻装上阵”,我省税务部门还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落实,2017年至今,我省应享受已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达198.3万户次,免税额合计62.4亿元。

长春老昌美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桂花表示,得益于“营改增”优惠政策,企业目前已累计减免税收12.46万元。

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实惠的同时,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备受社会关注。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

新政推行以来,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温玉强最大的感受是,企业每月工资成本支出不变,但是员工的获得感和工作动力更强了。而对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基层员工贺禹来说,每月应发工资总额虽然没变,但是到手的“真金白银”更多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霍启炎表示,个人所得税税法修改后,我省约有150多万纳税人能够享受到该项改革红利。为了让这些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新税法的执行尺度,省税务部门积极作为,除通过网站、媒体报纸进行政策宣传外,还不断优化服务,让申报、缴税等环节更加便捷。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下一步,我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办税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不断推动税收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新时代吉林经济发展创造新机遇,注入新动力。(记者 陈婷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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