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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出台办法强化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2018-05-04 20:2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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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记者谭谟晓、李延霞)中国银保监会4日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单家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授信总量上限,提高了单家银行对单个同业客户风险暴露的监管要求,旨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快速发展,银行对客户授信方式日趋多元化,客户集中度风险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结合国内银行业实践,制订统一、规范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规则势在必行。

具体来看,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办法重申了商业银行法关于贷款不超过资本10%的要求,同时规定包括贷款在内的所有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15%。对于非同业关联客户,办法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0%。对于同业客户,办法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25%。

办法明确,考虑到部分银行同业风险暴露超过了办法规定的监管标准,办法对同业客户风险暴露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商业银行可在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业务模式、分散同业资产、扩展客户群体,无需简单压降同业业务总体规模。

办法要求,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所有授信业务均纳入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框架,包括六大类:一是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等表内授信业务;二是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业务;三是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四是场外衍生工具、证券融资交易;五是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六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信用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其他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引导银行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弱化对同业业务的依赖,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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