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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去年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0%

2018-03-03 10:21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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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获悉,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7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88元,比上年增加705元,同比增长7.0%,比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0.5个百分点,扭转了自2011年以来增速持续回落的态势。从季度来看,增速呈现逐季回升态势,全年增速比2017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0.9、0.8、0.4个百分点。

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财产净收入恢复性增长,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462元,同比增加258元,增长5.0%;经营净收入2824元,同比增加94元,增长3.5%;财产净收入164元,同比增加15元,增长10.0%;转移净收入2337元,同比增加338元,增长16.9%。

收入结构发生变化。转移净收入占农民收入占比提高,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占比下降。2017年农民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7%,比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0.6%,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6.2%,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与上年持平。

转移净收入贡献最大。2017年,我省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7.9%,拉动农民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对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最大。(记者 王秀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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