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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下月实施

2018-02-28 10:13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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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全面深化价格改革”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经省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坚持市场决定、定价项目只减不增、能放尽放、保障民生优先、事权统一的原则,新版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严格限定在《价格法》确定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以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范围内。

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定价项目调整为13大项,46个具体定价内容,较2015版目录精减了约三分之一;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26个,授权比例达57%,超过一半的定价权限已下放到地方管理。通过此次修订调整,政府定价项目大幅减少,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动态调整归并同类项目,定价内容更加清晰;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定价权限。

新版定价目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权力进行了重新界定。定价目录是政府及价格等有关部门定价的权力清单,清单之内是法定定价权力,有定价权的部门必须依法作为,不允许乱作为。通过对政府定价目录的调整和政府定价项目的公开,增强了政府定价管理的透明度,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监督,促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记者 王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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