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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处置成效明显

2018-02-10 10:27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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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拍卖转让收入和租金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截至目前,全省清理出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共6101处,其中,省本级非办公类资产共666处。我省将清理筛选出来的闲置资产、超标配置、低效运转的资产,按照“卖、租、转”原则进行处置,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省政府将省林业厅宾西长寿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服务中心、哈尔滨市地税局培训中心等10项大额资产确定为重点处置资产,截至目前,已有6处大额资产完成处置工作,进展顺利。省林业厅宾西长寿森林公园旅游服务中心资产,采取股权整体打包方式,在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成交;哈尔滨市地税干部培训中心(金鱼池山庄)划转至省国资委龙睿资产经营公司,经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招租成功;哈尔滨师范大学呼兰校区转让给哈尔滨市呼兰区政府,用于改善其老城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省交通厅龙运大厦转让给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改建为南岗区人民医院,支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省旅游干部培训中心划转省商务厅所属的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用作学生实习基地;省人社厅龙江博士后公寓依托公寓商服区,改建成黑龙江省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业基地和孵化器。

省财政厅采取多种形式对非办公类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公开拍“卖”,将清理筛选出来的闲置浪费、超标配置、低效运转资产,通过拍卖方式将资产配置到生产领域,省直单位公开转让资产29处,成交额50022.19万元。公开招“租”,对不适宜公开拍卖、规模较小、分布零散或在大学校园内的资产,通过履行出租审批手续,委托省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截至目前,省直单位共有451处资产公开招租,年租金额7950.98万元。原方式出“租”,在合同期内的在租资产,维持原出租状态,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待合同到期后,按照有关要求,再履行公开招租程序。合理划“转”,将商业价值较小、适合办公的9处资产转为办公用房,将地点、规模适宜的60余处资产优先辟建为科技园孵化器,将部分无法办理证照,不能用于招商拍卖,或变现困难的20余处闲置资产,划转给省国资委,进行市场化经营。

清理和处置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是改革的“深水区”,我省适时出台了7个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确保清理和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记者 马云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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