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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就如何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等答问

2018-01-31 19:17 来源: 环境保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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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1月31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介绍国家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三人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新年好!

欢迎大家参加环境保护部新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近年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分别审议通过了多个环境监测方面的改革文件。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确保监测数据质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和保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环境监测司刘志全司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研究员,一会儿,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我国环境监测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简要介绍环境保护部近期重点工作情况。

一、“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

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5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

一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

在全面实现改善目标的同时,全国整体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SO2浓度较2013年下降41.9%,74个重点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3.4%,比2013年上升7.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2013年减少51.8%。

二是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协同推进能源清洁化利用、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车油路”统筹等工作,“大气十条”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全国煤炭消费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比重由67.4%下降至60%左右。“2+26”城市完成电代煤、气代煤470万户,削减散煤1000余万吨。全国燃煤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占煤电装机容量71%。淘汰地条钢1.4亿吨。10205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实现24小时实时监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建成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专项。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能力显著提升。

三是中国特色大气污染防治新模式基本形成。中央环保督察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初步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实现重大创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环境法治保障有力,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更加丰富。环境经济政策不断完善,初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中央财政累计下达527.88亿元专项资金和100多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2省份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同呼吸、共奋斗”逐渐成为全社会行为准则。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会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明确治理思路和具体任务,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出台大气污染防治配套实施方案。

二是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实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试点工程,以“2+26”城市电代煤、气代煤为重点,稳步推进清洁供暖。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研究推进钢铁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四是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减少公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建设完善机动车遥测监测网络,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

五是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指导成渝、东北等其他跨省地区开展联防联控。着力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指导相关重点区域和城市群开展应急预案修订。

二、“绿盾2017”专项行动严查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

2017年7至12月,环保部等七部门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部分省级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改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截至2017年11月底,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各地已调查处理208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其中包括地方自查发现的5000多个问题;关停取缔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590多万平方米建筑设施;已整改完成13100多个问题,整改完成率62.8%,其他问题的生态恢复和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废止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12部,修订51部,新制定颁布20多部,还清理了一批相关政策文件。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已对1100多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处理厅级干部60人、处级干部240多人。

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调度,对发现的重点问题扭住不放,督促地方抓紧整改和销号。二是将绿盾专项行动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细化定期遥感监测,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新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行为。三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综合立法,为自然保护区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四是推进各地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督促地方完善区界标示和警示警告设施,尽快补齐基础工作短板,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三、实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2016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在长江经济带组织开展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截至2017年12月底,排查发现的490个问题已全部整治完成。其中,主要问题包括违法违规建筑类问题102个、工业企业类问题82个、排污口问题71个、非法码头类问题59个,以及旅游餐饮、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问题,许多问题是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提高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今年环境保护部将联合水利部组织实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各地依法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划定)、“立”(标志设立)、“治”(违法问题整治)三方面工作。2018年3月底前,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底前,要求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

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水利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实施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从2018年3月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月底前公开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从2018年4月起,环境保护部将通过官方网站、“环保部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每月全面公开各地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

下面请刘志全司长介绍情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 刘志全]: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就国家环境监测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环境监测方面的改革文件,为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环境监测重点任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支撑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要求,不断完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为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方面,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布设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且全部具备PM2.5等六项指标监测能力,在“2+26”城市建设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和降尘监测网。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方面,国控断面扩展到2050个,覆盖全国十大流域1366条河流和139座重要湖库,基本满足水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需求。饮用水源地监测覆盖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和2856个县。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方面,建成由38800多个点位组成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本实现了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全覆盖。同时形成了以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生态监测体系。

第二,推进环境监测机制改革,完成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按照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的原则,2016年我部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对143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运维,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

2017年,我部分两个阶段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第一阶段,从2017年10月起,全国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样,并按新的机制进行分析化验,原始监测数据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第二阶段,2018年完成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的连续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国家与地方共享。截至目前,采测分离实现平稳运行,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顺利实施。

空气、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厘清了国家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化解了地方行政干预,减轻了基层压力和负担,实现了“谁考核、谁监测”,是我国环境质量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切实保证了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公正。

第三,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准、全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依托地方承担六大区域质控任务,形成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开展臭氧等气态污染物量值溯源传递和颗粒物比对工作,发布环境监测类标准规范100多项。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机制,通过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用飞行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环境空气、地表水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西安案件等人为干扰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以上是有关情况的介绍,下面我愿意接受大家的提问。

[新华社]:为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化解不当行政干预,环保部去年8月启动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请问目前上收进展情况如何?上收后将对地表水质监测带来哪些影响?

[刘志全]:谢谢您的提问。目前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进展情况总体非常顺利,我想从这么几个方面向各位介绍一下:

一是总体思路和阶段目标。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我部在借鉴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开展了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的工作,由“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从机制上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主要思路就是以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为原则,以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实现水质自动化监测为目标,以统一标准规范和质控为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第一阶段: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全面实施采测分离模式,每月监测一次,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采测分离工作已经顺利实施了,目前运行稳定。第二阶段:在2018年完成2050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实现地表水监测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这个任务现在正在抓紧推进过程中。

二是采测分离模式改革及进展情况。长期以来,地表水监测模式为属地监测,如断面在哪个省市,就由哪个省市自己监测,监测结果报国家,国家用地方报送的监测数据对地方进行考核。这种监测模式本身就会有干预监测数据的可能,另外质控的要求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

实施采测分离后,采样交由第三方公司,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的八家公司专门负责采样,同时,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全国选择290多家监测站对样品进行监测分析,采测分离模式从机制上把监测分析工作同利益方脱钩。具体方式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采样,统一对水样加密编码,并对样品混合后,通过冷藏运输方式送至指定的分析测站进行集中分析,原始数据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对监测全流程各环节留痕质控。如采样,首先要扫断面桩上的二维码,经过采样、混样、编码,通过冷链运输至分析测站,分析测站不知道样品是来自哪个断面的水样。另外,对有时效性要求的样品,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析。

采测分离实施以来,监测数据质量稳定可靠,内部和外部质控样品合格率均超过95%。在采测分离模式下,空白样、加标样、平行样占总样品的15%左右,分析测站不知道样品中哪个是空白样,哪个是平行样,哪个是加标样,这样就对监测分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确保了数据质量。从2017年10月份开始,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已用于水环境质量的评价和考核。

三是关于你关心的“好水”比例的问题。监测数据表明:2017年1940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是67.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是8.3%,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全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呈现向好的趋势,采测分离实施三个月以来,监测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好水”比例有所下降,这仅是三个月的监测结果比较,更进一步的结论,需要较长时间的分析比较。

总的来看,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实现了“谁考核谁监测”,这是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有效避免了行政干扰,进一步厘清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减轻了基层压力和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部将加大水质自动站建设,自动站建成后,每四小时监测一次,监测频次将大大提高,一旦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预警,对水环境预测预警和考核评价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谢谢。

[新京报]:很多人关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请问环保部门是如何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会不会出现预报失准现象?怎样进一步提高预报的准确性?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预报的准确度和精度是实现精准治污、精准发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大气十条》发布以来,我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科院大气物理所和有关研究机构联合开发了国际先进水平的空气质量数值预报系统,利用国家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网的数据、国内外主流气象预报资料、国家空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等基础信息,每日对未来七到十天污染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同时,我部建立了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机制,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污染程度进行研判,应该说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总结,目前预报的准确率持续在提升,区域范围的空气重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已接近100%,重点城市污染程度的预报准确率达到80%,为空气重污染过程研判、防控、预警和应急响应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大家注意到近年来部分城市发布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这些都是基于预报结果做出的,说明预测预报工作非常重要。目前,国家、区域、省级和重点城市基本都已开展了预测预报工作,而且有一支专门预报队伍,经过历练,这支队伍越来越成熟,为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非常好的成绩。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预报体系建设,健全预报会商机制,加强培训和科研攻关,不断的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一是大力推进六大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和东北、西北、西南、华南六大区域中心建设,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今年我们将全力推进区域中心建设,使之尽快提高能力发挥作用。同时,我部将建立国家和地方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只有清单准了,预报才能更准确。

二是健全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健全环保气象部门会商机制,国家和区域会商机制,区域和地方省市的会商机制,要求地方也要建立相应的会商机制,提高预报的准确度。

三是加大对地方的技术支持力度,要加强预报产品分发能力建设,进一步升级完善预报产品分发系统,扩大预报指导产品的分发范围,将国家级预报指导产品下发到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加大对地方技术支持力度。

四提升预报人员的业务能力。我部加强预报人员业务培训,并针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薄弱的问题,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强弱搭配“结对子”的方式,提升预测预报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五是加大科研攻关。目前,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对未来7—14天情况做准确预报,中长期的预报能力亟待加强,要加大科研攻关,继续加强这方面研究,加快相关技术和成果的吸收和转化,提高预报的技术水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中央电视台]:近期,环保部在媒体上披露了一些人为干预甚至篡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请问环保部有没有哪些技术性、制度性安排,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大家最近可能在媒体上看到相关报道。对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甭管是弄虚作假还是干扰采样环境,环境保护部都是零容忍的态度,态度坚决,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近年来我们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整体在全面提升。现在的确有发现这种案例,但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不是大面积的,而是个别现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过去确实发生过堵塞采样头等问题,现在我部进一步严格了有关规定,出台了管理办法,未经批准非运维人员不得进入,谁进去谁承担责任,若因工作需要进入站房,需按程序报批。而且我们在监测站点设置了警示标识,在站房内外加装了监控设施,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搭建了在线远程质控和异常数据审核平台,能够及时发现数据异常。如果有造假行为,我们通过大数据分析,某个站点的变化趋势与周边站点的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或者在某个时段发生突变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例行数据审核时就会发现,马上会派人去查。目前,媒体报道的案件均是我部都过这个机制发现的,接到监测总站提供的线索后,我部均立即致函给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责成地方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报环保部。

中办、国办于2017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我部发现环境监测人为干扰问题后均责成地方处理,并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要成立调查组。第二,要尽快拿出处理的结果。第三,要求地方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所以我在这说,对于发现监测数据造假的,我们是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当然,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放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污染治理、严格环境执法等削减污染减排的硬措施上,扎扎实实推动减排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环境污染问题,绝对不能在环境监测及数据质量上打歪主意,动手脚。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启动环境监测条例研究制订工作,为加大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提供法律支撑;二是会同中组部和监察部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的管理办法,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各地环保部门已经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当地“12369”举报受理平台,公众可以随时举报,并对地方查处结果进行监督;四是加大对数据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全面。谢谢中央电视台记者的提问。

[中国日报]:有媒体报道称,固废中心近期公示了2018年第一批建议环保部予以批准的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进口清单,各家企业及相应的进口商品与额度,其他固废品种获得的进口额度大幅度下降。请问今年环保部在固体废物进口审批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去年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刘友宾]:2017年7月,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禁止洋垃圾入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人民群众高度拥护。《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从严审查进口固体废物申请,减量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控制许可进口总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我部修订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补充制定了《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2018年审批工作与去年相比的变化有几点:一是分批审批2018年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合法合规企业一年内可多次提出申请,分批进行审批,避免出现往年审批量集中在第一季度的现象,以保证全年审批平稳有序。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停止审批,对获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企业,加大日常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固体废物实现无害化利用。三是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仅允许加工利用企业自营进口固体废物,防控环境风险。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管理要求。过去仅对进口废塑料、废船等有专门环境管理规定,这次对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的生产规模、污染防控设施和措施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8年,我部已停止审批管理目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24种固体废物,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工作正常开展。为满足企业需求,2017年12月开始受理企业申请,2018年1月1日颁发了第1批进口废物许可证,截至目前,已审批颁发4批许可证,第5批许可证即将进入公示程序,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工作正在依法依规、稳步有序进行。

[澎湃新闻]:土壤污染关系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人们很关注土壤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请问目前土壤环境监测建设进展如何?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是如何结合的?公众何时会了解到新一批土壤监测数据?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重要,环保部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制定了“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应该说方案对于指导全国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非常重要,这个方案里面明确了建成一个监测网络;理顺两个管理机制,即环保系统内的纵向联动的机制和部门间横向协同机制;完善三个技术体系,包括土壤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方法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同时提出要强化四个能力,包括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二是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全面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2017年我部初步建成了包含38880个点位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包括背景点,基础点,风险监控点位,比如背景点位就是反映土壤质量本底浓度水平的点位,在全国共布设了2481个,基础点位布设了20006个,风险监控点布设了16393个。从环境的角度来看,目前基本实现了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的全覆盖。同时组织开展全国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这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现在我们正在开展13611个历史基础监测点位的采样和样品测试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进一步沟通协调,加强联动,推动数据共享。目前,三部门已基本达成一致,将农业和国土部门的近4万个点纳到这个网络里来,共享共用。

三是积极推动土壤详查工作。这项工作是环保部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是由土壤司在承担。2017年7月份,环保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开展这项工作,重点围绕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两类开展调查,摸清污染状况和环境风险情况,有关详查的工作情况,前期也报道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全面的推进。

四是进一步强化土壤监测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建立了地方采样,集中制样,盲样编码、异地分析的业务化工作模式,在土壤监测上一开始就采用采测分离模式。按采测分离的模式,依托地方建立了六大区域,承担土壤样品制备和流转工作。此外,还制定一批土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了人才、人员队伍和能力建设相关的培训工作。

刚才提到什么时候能发布,估计整个调查大概在2020年底完成,经过部门会商、数据共享、分析整理,按程序报江南平台入口 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关于卫星遥感和地面核查怎么结合的问题,实际上在环保领域,目前已经实现了天地一体化的应用。第一,在环境一号A/B星与C星成功应用的基础上,我部积极参与“国家民用基础设施中期发展规划(2015-2015)”实施,作为牵头用户,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12颗卫星的研制、发射和应用工作,包括4颗大气环境监测卫星和8颗环境一号卫星后续星。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推动我部在遥感监测领域开展监测的能力。第二,卫星遥感在环境方面的应用非常广泛,比如刚才说自然保护区核查,就是通过天上卫星遥感和地面核查进行结合,在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的查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在污染事故应急、黑臭水体、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秸秆焚烧等领域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天空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正在形成,而且能力正在逐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生态环境监测,力争使遥感监测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有更大的发展和应用。谢谢大家。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王业耀]:我简单补充两点,刚才刘司长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开展的工作做了一个介绍,从总体上来看,2016年、2017年这两年开展例行监测工作,我们初步实现了按集中采样,集中制样,然后异地监测的程序来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同时数据报送过来我们统一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处理过程中,符合程序的数据我们认可,不符合的返回去,或者重新采样、重新分析。我们正在做2017年数据审核工作,发现一部分数据不符合要求的,我们要打回去,要重新采样或者重新监测。比如像重金属的指标就会重新监测,然后我们再重新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再把数据重新报上来,合格了我们才认可。通过这个程序,我们保证例行监测的土壤环境质量的数据是可靠的,是准确的。

[路透社]:宁夏石嘴山市环保局大楼被雾炮车喷成冰雕一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环保部此前已责成江西省、河南省严肃查处两起干扰环境监测典型案例。据说这些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地方官员考核压力过大而干扰数据监测,请问环保部如何看待这类现象?

[刘志全]:谢谢路透社的记者提问,近期陆续出现一些干扰环境监测采样环境的案件,我们部里对这类案件的态度,刚才我已经讲过了,对环境监测干扰问题是零容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你提到的这些案例都是环保部在最近检查时发现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例行检查时,通过在线数据审核分析、或者通过远程监控和第三方运维机构发现数据异常或人为干扰监测行为。刚才说了,我部接到线索后都已经致函相关省份要求调查处理,各地收到调查函后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干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严肃处理。

关于宁夏石嘴山的案例,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基本情况。2017年12月6号,我部直属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现宁夏石嘴山市一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这个站点位于石嘴山市环保局大楼楼顶,我部立即致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环保厅,要求调查处理站点受到人为喷淋干扰的问题。2017年12月2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正式回函,经认真调查核实,大武口区环卫管理站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喷雾车对建筑物外立面、墙体和楼顶进行喷雾清洗,由于气温较低,石嘴山市环保局变成了冰雕大楼,大武口区环卫管理站站长、副站长受到警告处分。2018年1月16号,宁夏区环保厅通过宁夏日报向社会公开通报。近期,媒体高度关注。宁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再次责成宁夏监察部门、自治区环保厅、石嘴山市政府组合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严肃处理,我部也要求地方尽快将进一步调查结果报我部,并向社会公开,我部将密切跟踪进展。在此我还是那句话,希望地方确实要端正政绩观,在改善环境质量上下功夫,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对不能在环境监测数据上打歪主意,动手脚。

我们的环境质量改善必须下真功夫,而且我们有些城市通过几年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环境质量确确实实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善。在坐的可能也都报道过改善进展大的城市,我们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去年又增加了12个,现在达到99个。老百姓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在质量上下真功夫,为老百姓提供清新的空气。

下一步关于在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方面的工作,总的就是贯彻两办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等,加强监督检查,启动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具体的我前面讲过,不再说了,谢谢大家。

[科技日报]:正当人们对去年治理大气污染成果高兴的时候,进入2018年后,全国多地又相继发生雾霾,请问新年伊始这一轮雾霾的成因是什么?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如何?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我通报一下今年以来的空气质量情况:2018年1月1日到28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5%,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大幅度下降,长三角和珠三角PM2.5浓度略有上升。北京市PM2.5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5%。

其次,我介绍一下今年1月的重污染天气过程。2018年1月12号-22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一次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均为入冬以来最大的一次,共有67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部分城市启动了红色预警。我们对今年1月12日-22日和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监测数据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在气象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今年的污染程度显著减轻,污染物峰值浓度明显降低,重度及以上污染持续小时数也明显减少。同样的重污染过程,但今年的重污染过程和过去的有所不同,污染强度、持续时间均明显降低了,这充分说明,我们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是正确的,污染防治的成效是实实在在的。

第三,关于你提到的重污染天气的原因。我们组织专家对今年重污染过程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应该说我国空气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国的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较大,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我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仍然占世界产量的50%以上,机动车保有量也快速增长,产销量已连续八年保持世界第一,这些基本特点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依然很大,再叠加冬季采暖排放,在遭遇大范围长时间持续不利的气象条件时,区域性重污染难免再次出现。二是不利气象条件。1月份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静稳天气,边界层高度低,连续多日出现逆温,大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物排放量大并持续累积,客观上加重了空气污染的程度。

监测数据表明《大气十条》确定的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但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距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差距仍然很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还需要作出艰苦的努力,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给予支持,谢谢。

[华夏时报]:请介绍一下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刘友宾]:制定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部按行业分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实施一年以来,总体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启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编制。

二是基本完善技术体系框架。发布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10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其他配套技术规范。

三是实施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统一平台、统一编码、精准定位、信息公开。目前河北、上海等地正在试点排污口信息化管理,通过一个二维码融合排污许可、在线监测及执法监督信息。

四是推动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整合。有机衔接环评、总量控制、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加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精简高效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五是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工作机制,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形成国家总体指导、省级总体协调、地市负责核发三级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支持服务,分行业、分阶段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年6月底完成全国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17年10月底完成“2+26”城市钢铁、水泥等高架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核发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2万余张。

下一步,我部继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一是继续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推动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发布其他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二是加大无证排污监管执法力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三是继续强化排污许可信息化水平,推动形成统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平台。四是继续推动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

[经济观察报]: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请问环保部门是如何开展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的?目前水源水质状况如何?会不会及时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水十条》的要求,我部把饮用水安全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保障老百姓饮水安全。

一是关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面。我部印发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对全国31个省(区、市)辖区内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2856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的城镇,开展所有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常规监测和全指标分析工作,每年要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分析。

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饮用水源地共950多个,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在用饮用水源地共3500多个,其中,地表水水源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地下水水源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开展加密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均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就是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比例为95%。其中,地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3.7%,主要超标项目为硫酸盐、铁和总磷;地下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85.1%,主要超标项目为锰、铁和氨氮。需要强调的是,我刚才介绍的是水源地水质情况,水源地的水经过自来水厂处理后,才能输送到千家万户,自来水水厂有一整套处理要求,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才能进入到城市自来水管网用于居民生活饮用。

三是关于你刚才提到的信息公开情况。我部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落实地方政府水源保护责任,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根据这个方案的要求,自2016年1月起按月公开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这个信息2016年各地就已经公开了。2018年第一季度起将按季度公开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就是2856个城镇饮用水源水质信息,要求从今年开始公开,届时请大家关注。

[南方周末]: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通报了一些问题,请问目前这些问题整改情况如何?能否举几个例子?

[刘友宾]:第四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完成向被督察省(区)的反馈。相关省(区)高度重视督察反馈意见,均表态要对问题一抓到底,整改到位。目前,各省(区)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待报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批准后统一实施。与此同时,针对一些受到高度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相关省(区)也立行立改,取得了初步进展。

例如吉林省取缔长白山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拆除相关设施,并已启动问责工作,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海南省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填海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山东省滨州市加大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开展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关停产能269.2万吨。

下一步,我们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督促地方整改,对督察整改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措施有力;定期清单化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督促各地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针对突出问题,进行点穴式督察,推动有关地方扎实解决问题;并适时对整改不力的地方,采取函告、通报、约谈和问责等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同时通过公开督察报告主要内容、公开整改方案、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整改情况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也欢迎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最后,我再向大家通报一个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环保部开通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去年1月开始,又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得到了新闻界朋友的大力支持。环保部党组对环境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干杰部长要求我们一如既往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不断优化发布工作,不断提升例行新闻发布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新闻界朋友们对环保部新闻信息的需求,同时今年我们还要求省级环保部门自2018年开始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工作,要求地方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当地环保工作进展,回应环境热点问题。

今天我们在这里首次向社会公布31个省(区、市)环保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大家可以通过“环保部发布”微博微信,环保部官方网站以及明天的中国环境报,了解到31个省(区、市)环保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记者朋友们对地方有什么采访要求,可以及时与各地新闻发言人联系。

中国人民的传统佳节----春节马上就要到了,提前祝记者朋友们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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