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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

2018-01-13 07:46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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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冬季寒冷天气引发的突发情况,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入冬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相关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兜底救助”功能,帮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针对近期“两节”临近,大范围寒潮来袭等情况,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加大夜间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合检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要求专人值班值守,主要领导要轮流带班,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向社会开放;就医救助同步,全面强化救助机构照料服务,充分发挥定点医院的作用,对患病的救助人员采取先就医后救助的原则,保障救助对象的生命安全;强化监管监督,抓好救助机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受助对象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对托养机构资质把关更严,确保托养机构资质完备;广泛集结社会各界力量,建立救助信息报告员队伍,动员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服务;大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寻亲服务,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全部在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并及时报请公安部门免费采集DNA;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安置的长效机制,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对于确定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应当协调公办福利机构或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民办托养机构予以接收,保证安全。(杨洋 记者闫一菲)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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