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www.iruorou.com/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教育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8-01-03 10:41 来源: 教育部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教育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7〕59号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有关部署,我部编制了《教育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各单位要加快推进各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优化简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不断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探索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二、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在网上办理系统和实体办事大厅集中全面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各单位要按照信息安全保护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事项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

附件:

教育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PDF

教育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