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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2017-12-29 11:55 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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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殷一璀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昨天继续召开,表决通过《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条例将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下午的全体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据介绍,条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教育改革”“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要求,明确高等教育“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政府支持保障措施,促进青年教师更好发展,在人员编制、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高校更进一步的办学自主权。法规的出台,有助于提升本市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服务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建设、服务国家战略。

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研究处理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上午的分组会议还对 《上海市消防条例修正案 (草案)》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 (草案)》 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任命张斌、陈萌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殷一璀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两部法规表明,改革和法治相互促进,立法既可固化改革经验,也可成为推进改革的力量;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化,人大立法的重要性和管用性正日渐显现,特别在涉及生态环保领域,必须关注上位法修订,加强集体审议把关,把最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到实处。她指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有关消保条例研究处理情况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是本届人大常委会持续“微创新”的成果体现,目的在于改变监督工作“重调研、重审议、轻整改”状况,促进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在于改变代表建议办理中“重答复、重纸面、轻落实”状况,提升代表履职获得感。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要在市委领导下,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民主求实鼓劲的大会。

殷一璀强调,本次常委会会议的结束,标志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作基本完成。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治理创新、民生改善和补短板等全市重点工作,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就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心全意服务代表履职,为上海当好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希望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为本届常委会履职画上圆满句号,为实现人大工作平稳衔接、薪火相传作出应有贡献。(记者 祝越 通讯员 龚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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