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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资委取消16项监管事项

2017-12-27 12:48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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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21日从省国资委获悉,《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近日印发,方案要求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

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整合监管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其中,“精简监管事项”提出调整事项33项,包括取消16项、承接1项、下放8项、授权8项,涉及企业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薪酬分配、改革重组、财务管理等领域。方案还要求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强化监督问责的思路,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

据省国资委相关人士介绍,该方案在创新监管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理顺出资人监管职责,对省国资委监管事项进行了调整,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不越位。推动相关职责的整合,提出整合考核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强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管理职能的衔接配合;增加监督专门力量,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工作闭环。(记者 田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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