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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再添5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2017-12-18 15:0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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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社福州12月18日电(记者 王成)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公安部在2016年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基础上,再批准实施5项便利措施,惠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自贸试验区企业等群体,涉及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长期居留和短期签证等内容。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陈毅坤表示,这5项政策措施突出简政放权,充分调动地方引才创新的积极性;突出福建侨情,给予外籍华人停居留生活更大便利;突出服务企业和鼓励外国留学生创业。

在吸引外籍人才方面,政策规定,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福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自贸试验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在服务外籍华人方面,政策明确,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自贸试验区工作,或在自贸试验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在鼓励外国留学生创业方面,政策规定,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进行实习活动。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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