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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司法鉴定实施严格准入严格监管

2017-12-11 20:4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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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监督,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意见强调,司法鉴定实施严格准入,从准入范围角度,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予准入登记。辞职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退休的,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未满3年,其他公务员未满2年的,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鉴定机构的聘任。

在严格管理方面意见强调,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统筹规划司法鉴定机构布局,既要防止一个地区鉴定资源不足,不能满足鉴定需要,又要避免鉴定机构过多,导致恶性竞争。

意见要求,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经常性地到鉴定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发现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执业条件的,应当予以注销。各地应于2018年底前,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整改,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

意见指出,该管不管是失职,该报告不报告是渎职,要层层传导压力,对因监管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司法部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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