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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2017-12-07 08:50 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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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发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增长上线为12.5%,增长下线为3.5%。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在黔企业)均可参照指导线调整在岗职工工资水平。

就读者关心的相关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

问:请您谈一下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政策依据和主要作用。

答: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调控”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原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印发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将工资指导线制度作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的一项主要制度确定了下来。

该制度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调节企业工资分配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人工成本管理,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问: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是如何确定的?

答: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是根据国家和省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企业承受能力、并综合比较周边省(市、区)有关情况后综合确定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我厅每年对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进行测算,经征求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意见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部审核通过后呈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并由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厅向社会发布。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由15%调整为12.5%;基准线由10%调整为7.5%;下线由4%调整为3.5%。

问: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否具有强制性,劳动者能得到哪些实惠?

答: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具行政强制力。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提高企业效益具有积极作用。体现了“提低、扩中、调高”宏观调控思路,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问:企业应该怎样落实工资指导线?

答: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综合考虑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要按照《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记者 王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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