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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6+1”合作机制夯实国际可持续经贸合作

2017-11-30 21:34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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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这是中共十九大后,中国面向欧洲的第一次重大外交活动,引起广泛关注。

“16+1”合作机制,是2012年4月由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共同创建的跨区域合作平台。过去5年特别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秉承“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原则,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取得累累成果。在双方共同努力下,“16+1合作”已成为中国与欧盟合作的有益补充,成为中欧共建“一带一路”的一道独特风景。李克强总理高度称赞“16+1”合作是中欧友好合作的创举。

“16+1”合作启动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聚焦贸易投资、互联互通、产能、金融、绿色经济、人文交流等重点领域,推出200多项具体合作举措,其中经贸合作发挥了“压舱石”和“推进器”的作用。

以2012年4月首次领导人会晤发布《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为开端,“16+1”经贸合作逐步形成了以领导人会晤为指引、以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为平台、以在领导人会晤期间配套举办经贸论坛及在宁波举办的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投资博览会为载体的“三位一体”合作机制。在上述经贸合作机制的推动下,中国与中东欧贸易规模稳步提升,投资布局逐渐形成,金融支持措施及时跟进,中国与中东欧的经贸合作由点及面,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一批涉及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的标志性项目开工或落成,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突显了“16+1”务实合作的主基调,也给“16+1”合作带来了生命力:已成为波兰、捷克、匈牙利等国与中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的中欧班列项目,将实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等多国基础设施联通的“三海港区合作”项目,匈塞铁路项目,在塞尔维亚、马其顿、黑山等国实施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与爱沙尼亚等国的电子商务合作等等。可以说,经过“16+1”合作的大力推动,中国与中东欧经贸合作已由原来的以维谢格拉德4国集团为主,逐渐覆盖中东欧16国,且根据各国经济的不同特点,形成各有侧重的合作领域。

习近平主席在会见中东欧国家领导人时多次指出,要将“16+1”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地。因此,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长期目标在于打造长期与可持续的发展伙伴关系。为此:

第一,推动“16+1”合作在对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加快重大项目的实施。过去5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已经在发展战略对接上达成普遍共识,下一个5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要继续当前的发展态势,齐心凝力加快匈塞铁路建设,开启中欧陆海快线,推进“三海港区合作”,将双方领导人共同提出的重大项目倡议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在中欧关系和欧盟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与中东欧合作。从2013年布加勒斯特领导人会晤开始,中国与中东欧领导人即强调“16+1”合作与中欧合作相辅相成,之后欧盟成员国与机构成为“16+1”合作领导人会晤的重要参与方。2015年,中欧就“16+1”合作同中欧整体合作对接达成共识,“16+1”合作成为中欧三大对接战略之一。未来,中国仍然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发展对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国坚定支持欧洲一体化,中东欧国家的发展也有助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

第三,坚持以发展中求平衡的方式推动中国与中东欧贸易的发展壮大。中东欧16国是中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经贸伙伴。2016年,中国与16国贸易额占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的6.2%,对16国直接投资占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总额的1.1%。应该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投资还处于较小规模,潜力有待开发。另一方面,当前中国与中东欧贸易存在较大不平衡,这是由于双方经济和产业结构方面的差异造成。为帮助中东欧国家扩大对华出口,中国进行了积极努力,包括加强通关便利化、加快检验检疫准入程序;探索贸易方式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中国与中东欧商品贸易往来;邀请中东欧国家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帮助中东欧国家利用这个重要平台向中国和世界推广优势产品。

第四,按照商业原则推动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特别是绿地投资。“16+1”合作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正是在这一原则下,中国企业的投资受到了中东欧国家的普遍欢迎。2016年底,中国对中东欧16国投资存量超过90亿美元,较2012年底增长2倍。未来,中国企业仍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对中东欧投资,通过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同当地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与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第五,秉持双向开放意识推进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强调合作的互补性。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深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与互联互通已成为中国与中东欧经贸合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在诸多经济产业领域,中东欧国家拥有自身优势,如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在机械制造、金属加工等方面技术先进,在对华投资合作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应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契机,鼓励并支持中东欧有实力的制造业企业加大对中国的投资,拉紧双方利益纽带。而在互联互通合作领域,如物流合作、中欧班列方面,也应突出优势互补。中东欧国家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当地企业对市场、标准的把握方面是中国企业所急需的,加强同相关企业建立长期可持续合作伙伴关系,对于中国企业在当地投资合作,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姚铃 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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