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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26个县农村低保标准达到省定“扶贫线”

2017-11-26 09:35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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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1月26日电(记者 叶婧)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山东省137个县(市、区)中,有126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省定扶贫标准以上,将提前一年完成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衔接任务。

据了解,剩余11个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出台提标文件,目前山东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已达到每年4157元。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27.8万,占比近三分之一。

为有效解决贫困人口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山东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在山东106个县(市、区)建立了“救急难”工作机制。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5亿元,救助105.9万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亿元,救助13.9万人次,预计年底前将全面建制。

此外,山东还将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人数、地方财力系数、财政困难县等因素作为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给予贫困地区以更大财力支持倾斜,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新增支出部分,山东省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比例提高到80%,对中部地区提高到60%。

2017年共下拨省以上财政社会救助资金68.18亿元,为各地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提供资金保障。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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