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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增8个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2017-11-13 09:40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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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建设标准化体系,推进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专职机构建设,切实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进公安机关县级机构报批建设工作。经公安部验收批准,民和县、德令哈市、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茫崖行委、共和县、刚察县8个公安机关县级出入境专职机构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业务。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5个区(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出入境专职机构,设置完善的办公场所,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业务。

2017年以来,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牢固树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立足本地实际,本着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安部《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机构建设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标准》、《青海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县级受理点建设规范》等要求,全力推进所辖公安机关县级出入境管理机构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场地建设、设备采购、系统改造、流程再造、安装调试、教育培训、对外宣传等各项工作。目前,海东市、海西州已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全覆盖。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建设,为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工作重心下沉、服务窗口前移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逐步形成了服务网络分布更加科学合理、范围覆盖更广的社会效果,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咨询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满意的服务。(记者 魏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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