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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

2017-09-28 10:26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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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
—— 江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纪实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江苏率先实践的创新之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创新提供方式,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司法厅按照“聚焦法治惠民,推进均等普惠”要求,紧扣“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不断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标准化、实战化、多元化、长效化建设进程,广泛、专业、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使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越来越强,公共法律服务成为助推“两聚一高”的新引擎。江苏司法行政系统正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的新成效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聚焦顶层设计,“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形成

司法行政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司法行政改革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 确立“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持续健全完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干道”。

2013年8月,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全面部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2014年9月,在南通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明晰进一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部署平台、产品、力量和工作机制建设四大重点工作。

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531”调解网络,法治宣传教育“323”社会联动普法网络,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城乡“半小时服务圈”服务网络,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修复圈+过渡性安置基地”帮扶网络等“四个全覆盖” 服务网络。

坚持需求导向,先后出台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和《村(社区) 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出台《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试行),推动了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个个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一项项聚焦法治惠民的创新举措,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

截至目前,全省1200余个乡(镇、街道)、19870余个村居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点,90%以上机构实现临街落地,100%为特殊人群配备服务设施、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普遍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全省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残联、老龄委、人武部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68个,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950个,依托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立社区、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3100个。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为护航发展、惠及民生的一个标杆。

坚持一体联动,全覆盖服务网络让群众得实惠

网上调解、在线办理公证、互联网律师服务、企业风险体检、网上法治宣传……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工作切入点,“指尖上”的司法行政服务在江苏已成为现实。

为突破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限制,省司法厅牢固确立“切合需求、机会均等、全面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价值取向,按下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快进键”。

全面开启“智慧法务”新格局,在率先开通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基础上,通过三年多的扩容拓展,纵深推进,提升质量,推动建成省、市、县三级并网一体运行,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综合功能的网络和热线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全省12348 热线月均来电达2.4万个,网站年浏览量突破 56万人次,群众满意率97.29%。

与此同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成立“江苏司法行政大数据研究中心”,通过信息汇聚,实现对社情民意的快速响应;通过智能分析,实现对群众需求的精准服务,力争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司法行政跨越发展。

为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省13个设区市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均达100%;2万余个村(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全省所有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99.8%的村、社区设立服务站点,基本形成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构建互动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普法新模式,采取融入百姓生活、线上线下联动、方法新颖活泼等形式,深入开展“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你我共创”倡议推广行动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普法惠民环省行”等“法润江苏”系列活动。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由“六五”普法初期的84.7%上升到目前的96.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达98.4%。

注重精准发力,推动惠民举措落地生根

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设立“法律诊所”,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给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申请法律援助带来便利,减少四类公证相关材料惠及万人……

今年2月,围绕服务“两聚一高”,省司法厅推出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便民利民举措,让法治成果更为均等、公平地惠及普通百姓。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多元供给,积极研发服务产品。联合下发《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发文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用于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达到1.7亿元。

省律师协会发布《江苏省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汇编》,提供权益保障、民生发展、社会治理三大类130个服务产品,苏州、南通、泰州、连云港编制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产品方案涉及政府、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

徐州推出派驻式“公调对接”模式,淮安推出公证与诉讼对接,南京、常州、镇江、宿迁、盐城、扬州大力培育发展法律服务社等社会组织。“普法联盟”“法律服务社”“百姓议事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从“幕后”走向“台前”。

各地积极开展“一县(市、区)一活动载体、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太仓持续推进“光辉工程”,无锡惠山深入开展“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徐州泉山推出“1+2+5”便民举措,让申办法律援助的群众“最多跑一次”。沭阳等地在村(社区)设立“法润花乡”“法润企业”“法惠民生”等微信群,一地一品牌、百花齐放的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

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今,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9000余件;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3.2万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委会699个),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万件;安置帮教刑释人员187000余人,建立阳光帮扶基地177个。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6万余场次,开展法律咨询60万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超过7600万份。

人民群众有所呼,司法行政有所应。在全省各地全面发力、多点推进法治惠民的基础上,6月2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提出,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就是紧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健全完善“一条主干”“四张网”的服务路径,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品质有效提升、体系不断完善、均等化持续推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冲锋号”吹响,站在“聚焦法治惠民,推进均等普惠”的新起点上,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瞄准一流,创新超越,不断刷新法治惠民的高度,让法律更加惠及民生,更好服务于法治江苏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张全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吕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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