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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

2017-09-22 08:23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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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任务要求,加快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我省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将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

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办法》对示范平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功能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资产规模、服务业绩、管理制度、人才队伍等10个方面内容。

据了解,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对评审合格的公共服务平台授予“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1次,每次认定有效期为3年。《办法》要求,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为全省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融资等方面的市场调研和问卷调查,反映中小企业动态和诉求,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记者 霍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吕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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