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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出台实施意见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

2017-09-15 10:24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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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实施意见
22项措施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

14日,记者从饶河县召开的全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先进经验现场会上获悉,我省将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围绕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改革、资源配置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制定22项改革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节点衔接顺畅、集散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协调、客车大小适配、网上定制兼备、信息公开对称、诚信监管得体、企业有进有退的客运服务体系。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对于实施线路公司专营和区域化运营的班线,道路客运企业在保证基本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自主确定运力投放和班次增减和途经站点。

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公铁、公空、公水等旅客联运服务。试点推进“全域公交”建设,并实现客票联网一体化售票。对于省内公车公营的股份制企业、独资企业试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相分离的“证牌分离”制度。科学规划,建设“规模适中、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城乡客运站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资源共享。

逐步推进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和非现金支付。探索推进道路客运与铁路、民航等售票系统对接,引导联程联运票务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长途客运实名制。(陈晓光 记者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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