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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防治城市大气污染

2017-09-14 11:41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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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强化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据悉,今年,我省对25家扬尘治理不力企业进行了通报,扣除了信用分。2013年以来,全省303个项目评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34个项目评为“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发布实施《青海省绿色施工实施导则》,出台《青海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全面开展城镇扬尘综合整治,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项,持续强化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并将建筑工地“5个100%”纳入春季开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范围和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先决条件,要求所有工地必须达到“5个100%”方能开工。

在城镇建筑渣土管控中,严格落实《青海省城镇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并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省西宁市通过政企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创造了全国领先的“西宁模式”,被住建部评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场全覆盖,全省33座垃圾处理场通过无害化达标评定。西宁市被列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格尔木市列为“全国卫生城市”。同时,出台《关于开展城镇清洁环境行动的意见》,将城镇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与城镇市容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大检查、家园美化行动、新时期爱国卫生、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城镇清洁环境行动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达标建设,积极推广“以克论净”保洁模式和垃圾分类,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推进向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邢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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