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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个体工商户登记更简便了

2017-09-07 10:59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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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更简便了
放宽条件简化流程,9月起试行半年

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到明年2月28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实行口头申报,取消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符合规定的当场发照。省工商局将根据各地试点情况并吸收有关经验,进一步向全省推广。

省工商局个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改过去的填写登记申请表为口头申报。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口头申请即可。有条件的登记窗口可配备身份证验证机,登记人员采用现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口头申报经营范围等相关登记事项,由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后,打印出开业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此次改革取消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窗口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现场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打破了区域限制,实现同城通办,申请人可就近到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具备条件的任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窗口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同时,还将注册登记受理人员与审查核准人员职责合并,由登记机关具有资格的受理人员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册登记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受理、审查、核准,对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核准审批,当场发放营业执照。上述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鼓励引导申请人通过安徽省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或“掌上安徽”手机版APP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省工商局将根据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注册要求,完善相关登记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据了解,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应对其填报的数据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申请行为、提交的数据、材料以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还需提供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但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签署 《双告知承诺书》;委托办理的,代理人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记者 程茂枝)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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