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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2017-08-26 10:20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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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整治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培育企业竞争新优势。

根据规定,放开11项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动态电子轨道衡称重公正计量收费、股权集中托管收费、产权交易佣金、产权交易手续费、中介代理费、技术产权交易手续费、房产测绘收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费。

取消7项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多媒体实施的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包括市人力社保局的劳动保障电子认证收费;市国土房管局的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上网流量费、加密费、设备工本费、系统维护费;市国土房管局的房地产和中介签约系统上网流量费、加密费、设备工本费、系统维护费;市交委的出租车调度服务系统数据使用费;市建委的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系统网络服务费;市建委的施工队伍管理服务系统网络服务费;市公安局的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年费(先期自行停收)。

取消5项收费单位自查自清的收费。包括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的施工队伍交流服务收费;天津市药品包装材料检测中心的药品包装材料检测收费;天津市医药洁净监测中心的医药洁净检测收费;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的土地交易代理代办服务费(先期自行停收);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的技术咨询费(先期自行停收)。(记者 陈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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