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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7-07-24 09:46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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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城镇居民低保计划提高到每月每人505元,较上年提高11%,农村居民低保计划提高到每年每人3175元,较上年提高14%,去年和今年计划脱贫摘帽的41个县,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不低于3250元。

低保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起,我省连续4年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规定、加强低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低保工作监督审计3个方面,对关系保、人情保、错保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坚决退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通过专项整治和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对象分别从2013年年底历史最高峰时的103万人、467万人减少到今年6月底的82.4万人、402.7万人。

从今年3月起,我省新申请低保对象均实行“逢进必核”,必须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出具核对报告,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方可进行审核、审批。全省通过对身份信息、车辆情况、工商登记、社保缴费、建档立卡等信息数据的比对复核和常规动态管理,采取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增量、系统中批量核对存量的办法,双管齐下提高对象精准度。

今年3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找问题 补短板 促攻坚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深入查找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及农村低保与扶贫衔接、兜底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5月,通过动态管理和整治,全省共退出农村低保对象15.49万余人,新进低保对象3.1万余人,净减少12.39万余人。6月以来,全省再次结合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同步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所有州(市)和县(市、区)均已出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记者 郎晶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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