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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2017-06-20 08:39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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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今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从6月27日开始。

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投档模式方面,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记者 谢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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