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www.iruorou.com/

国家粮食局要求严防夏粮收购“卖粮难”

2017-06-14 21:47 来源: 新华社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 王立彬)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国家粮食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检查方案,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对策措施,严防发生“打白条”“转圈粮”“卖粮难”问题。

国家粮食局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按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做好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收购要精准监管,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在近年的托市收购中是否存在“以租赁之名”行“委托之实”等影响粮食储存安全和顺畅出库的问题全面排查,及时化解风险,防止久拖不决。对于市场化收购要开展资格核查,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售粮不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监管主体作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央及地方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

国家粮食局要求各地创新监管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要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查实问题要严惩不贷,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立案调查,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要积极宣传收购政策,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引导种粮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对工作不力影响粮食收购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