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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实行电能替代电价

2017-06-11 13:04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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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实行电能替代电价,预计未来三年“煤改电”新增电量约130亿千瓦时。这是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暂定煤改电等电能替代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获悉的。

电能替代电价主要针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等项目,其输配电价按藏区留存电量单一制输配电价执行;电能替代的增量电量,暂缓征收各种基金及附加;除电能替代输配电价外,其电量和电价均实行市场化交易,鼓励电能替代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签订长期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或由省电力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当前,我省包括成都平原在内的许多地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燃煤锅炉,在消耗化石能源的同时,对环境造成了大量污染。相比燃煤成本,电锅炉的用电成本较高,制约了“煤改电”。作为全国清洁能源基地,近年来我省水电快速发展,一方面产生大量富余电量,造成清洁能源浪费,另一方面推进“煤改电”等增量用电的工作需要特殊电价政策支持以取得成本平衡。

为解决电能替代“成本瓶颈”难题,我省制定了电能替代电价政策,以降低用电成本,促进电能替代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资源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电价新政策,通过降价让利促进了社会增量用电,通过“以量换价”,统筹了社会增量用电红利在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分享,在促进我省清洁电能消费、尽可能减少弃水的同时,减少燃煤排污、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据初步测算,全省按4500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电能替代,三年内我省煤锅炉改电锅炉将增加约130亿千瓦时用电量,节约标准煤约428万吨,分别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约1112万吨、3.64万吨、3.16万吨。(记者 李欣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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