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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7个地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2017-06-09 09:31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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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对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在这份文件中提出了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这将对激发我省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起到促进作用。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7月,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出台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我省的落实,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起草了《实施意见》,并于今年5月23日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0条。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我省在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域的一份重要文件,本次《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改革举措与以往相比,有许多亮点值得关注。在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方面,文件中提出将在鞍山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金普新区、沈抚新区、辽东湾新区、沈阳市铁西区、辽宁东戴河新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同时,在这7个地区还将实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一旦落实将对这些地区的项目投资有很大促进作用,也会为全省提供改革样本。
  《实施意见》还提出,省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单位要探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一家负责到底。另外,我省将全力推行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平台功能,建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统一汇集审批、建设、监管等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本次改革举措中,对政府的投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实施意见》明确,政府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坚持以支持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为主。同时,要强化政府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多种手段规范政府的投资管理。(记者 方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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