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www.iruorou.com/

国防科工局组织开展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17-06-03 17:26 来源: 国防科工局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为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要求,国防科工局日前印发《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7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6月1日至30日在军工系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通知》指出,此次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方式,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弘扬军工安全文化,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科研生产和试验现场,进一步推动军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促进重点型号任务安全保障、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知》强调,要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主题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系列要求,抓好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制度创新的宣传,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措施入心入脑、付诸实践。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专题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安全知识的宣贯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法》《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依法依规安全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新途径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等活动平台,组织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军工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

《通知》提出,要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按照《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涉及火炸药、火工品、推进剂、引信及弹药等产品的高危单位、高危场所和高危工种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舆情应对预案的演练工作,强化全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警戒疏散和现场指挥能力。积极配合参加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和国防科工局的统一部署,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针对今年活动多、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作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2017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科工安密〔2017〕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

根据《江南平台入口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国防科工局决定在军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2017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1日和7月5日前分别报送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

国防科工局
2017年5月19日

2017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江南平台入口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方式,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弘扬军工安全文化,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科研生产和试验现场,进一步推动军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促进重点型号任务安全保障、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

国防科工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由安全生产与保密司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等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活动通知等形式,做好活动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二是整合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报道资源,明确工作分工,统筹策划新闻宣传工作。三是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军工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对所属军工单位活动开展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考核、有奖惩、有总结。

(二)实施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通知》部署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一是大力开展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主题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系列要求,突出抓好重要意义和贯穿其中的主线、原则、导向的宣传,抓好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制度创新的宣传,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学、出来讲,形成领导干部带动一线员工、党员帮助群众、专家教育基层的良好局面,共同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措施入脑入心、付诸实践。

二是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专题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安全知识的宣贯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法》《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尊重规程、敬畏制度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依规安全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三是创新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实现从线下宣传到线上互动、从员工学习到家庭教育、从被动受教到主动宣讲的全方位覆盖和全员动员。

四是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随手拍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管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辨识和处置的能力水平。

五是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学习研究全国组委会分析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剖析总结的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相关事例,开展对事故规律的专题研究,努力推动治本攻坚工作。

六是组织开展“手机短信安全提示群发”“安全好文章及时发”等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等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参加远程视频教育,参与在线投票和征文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

七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新途径,组织开展以《意见》《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武器装备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及《释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和安全知识答卷活动,组织军工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对成绩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处罚。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系列活动。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和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军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以涉及火炸药、火工品、推进剂、引信及弹药等产品的高危单位、高危场所和高危工种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三是全面梳理危废品库、老旧油(气)库及管线等高危设备设施和高危电气作业,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工作。

四是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舆情应对预案的演练工作,强化全员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警戒疏散和现场指挥能力。

3.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活动期间,重庆市、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军工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场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参与江南平台入口 安委会办公室开展以宣传、采访、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践和经验,对好的做法制度化,对好的宣教常态化,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各部门、各单位将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报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汇总全系统整体情况,于7月15日前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和国防科工局的统一部署,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针对今年活动多、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作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注重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共享经验做法,对取得显著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积极向“安全生产月”官方网站推荐优秀作品,积极参加国家级媒体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级媒体的带动效应,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信息报送人员,层层督导,时时督促,确保方案执行到位。活动期间,国防科工局将通过《中国军工》《国防科技工业》等媒体或专刊,报道“安全生产月”动态信息。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于每周五前将活动相关信息报送国防科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并注意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以及活动本身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