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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名办税下月起“无纸化”

2017-05-29 07:38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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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过程中最怕的是必须的资料和文件没带齐,一来一回耗费大量时间。”以往,不少纳税人如是反映,今后这种情况将可避免。来自省国家税务局的最新通知显示,2017年6月1日起,广东纳税人将不需再为忘带纸质材料而奔波烦恼。

近日,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就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办税范围联合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从2017年6月1日起,对于广东(不含深圳经济特区,以下同)纳税人,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按要求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费)业务,以及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非数字证书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公告所列涉税(费)业务,除有特殊规定外,免于报送相关纸质资料。

根据《公告》内容,无纸化办税范围涵盖申报、登记、发票、优惠、证明、核定、发票、法制、纳税服务9大类别,共计92项具体业务,其中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地方税费申报、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代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等纳税人最常见、最关注的涉税业务。

政策实施后,全省范围内400万纳税人均可以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上无纸化办理常用业务,将极大地提升办税速度。预计纳税人上门办事次数可减少80%,提交纸质资料可减少75%,涉税事项办理的各环节不再需要进行资料交接、核对、签收等重复性程序,转变为在电子税务局中信息化流转,大幅提高工作效率,也更有利于涉税档案管理。

推行无纸化办税是广东税务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实现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新举措。

新政策出台后,是否所有纳税人都可以实行无纸化办税?省税务部门提醒,本次公告对允许实行无纸化办税的纳税人范围有明确规定,未开通数字证书但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使用数字证书对提交的涉税(费)电子信息进行签名加密后可实行无纸化办税。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的一致性负责。(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粤税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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