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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治超”出新招:违法信息抄告外省

2017-03-24 10:3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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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3月24日电(记者 史卫燕)记者从湖南省交通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湖南省启动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制度。湖南省治超办将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湖南境内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情况,分别抄送给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以及北京、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治超办,进一步强化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追踪管理。

按照抄告制度,抄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车牌号和道路运输证号、违法超限车辆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违规车辆所属企业名称、违法超限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简要描述及处罚决定等事项。

根据数据统计,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在湖南境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本省籍货运车辆总共3075台次,其中查处违法行为最多的三个市州分别是张家界(706台次)、湘潭(611台次)、株洲(208台次)。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外省籍货运车辆总共为19230台次,其中违法行为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是河南省(3691台次)、江西省(2328台次)、安徽省(1554台次)。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总共为1772人次。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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