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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楼市调控新政出台: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新建房

2017-03-19 10:33 来源: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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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3月17日北京、广州、石家庄、郑州出台楼市新政后,3月18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等四项调控举措。

今年春节过后,长沙不少楼盘出现了供销紧张现象,有的项目甚至“一房难求”。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2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环比上涨的城市有56个,其中长沙环比涨0.8%。

《通知》明确限购区域为长沙市内六区和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通知》指出: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要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界认为,长沙此次通过限购限贷的方式,遏制炒房和投机。相比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广州“非本市户籍家庭社保延长至5年”等政策,长沙版政策仍相对温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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