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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2017-02-27 09:07 来源: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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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4日获悉,《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组织机构保障、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都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同时要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同时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记者 谭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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