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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年里的新一轮“舌尖”大检查

2017-02-16 10:06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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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全省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省政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3个检查组,正月初十就开始对西宁地区的食品安全进行为期5天的大检查。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高度集中,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问题易发高发时期,为努力打赢“百日攻坚第一仗”,当人们还沉浸在举家团圆之际,检查组的工作人员早已冒着凛冽的寒风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跟随检查组的脚步,我们首先来到位于西宁市的一家综合农贸市场内,在一家售卖干果散装类食品的摊位前,检查组人员发现这些散装食品都是敞开放置的,没有任何的覆盖物加以防护,再往里走,在酱料区域内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当问及市场内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时,答案是没有的。

在市场二楼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室内,工作人员详细查阅资料,发现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未建立市场内摊贩售卖食品种类、数量等的数据库。现场,工作人员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十天内整改完善。

大型食品批发市场、综合农贸市场和大型零售超市,紧贴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经营的食品品种多、消费量大、辐射面广。其经营食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千家万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监管部门长久以来监管的重点环节。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万玛多杰带队对大型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个别超市内未配备检测室、检测设备、检验人员;未建立食品安全透明体系等问题,面对此类问题,当即下达了要建立完成检测室并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的整改通知。

同时,检查组成员对水产品交易市场和两家餐饮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企业存在部分问题,当即下达了停业整顿的责任整改书。

“此次检查主要是对西宁地区几个重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规范大型批发市场、综合农贸市场和大型零售超市的食品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计划在西宁市十家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检查组负责人介绍。

2017年3月底以前,我省将把西宁市“四大批发市场、两大农贸市场、四大超市”,即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汇鑫食品批发市场、仁杰粮油批发市场、交通巷水产品交易市场和莫家街综合农贸市场、贾小庄综合农贸市场、华润万家西宁城东店、惠客家西宁城北店、大百超市西宁城西店、王府井超市西宁城中店,打造成全省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的示范企业,为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树立榜样,并通过推广经验、示范引领,形成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和综合农贸市场、大型零售超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在此期间,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尤其在食品检测室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四大批发市场、两大农贸市场、四大超市”食品经营品种的不同特点,指导市场和超市开办者认真拟制建设方案,选择合适场所,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限、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食品检测室,为全省食品检测室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作出贡献。(董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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