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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再下放4项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

2017-02-08 19:5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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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 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8日称,对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等4项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予以下放。2013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交通领域审批事项已压减90%以上。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对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新建高速公路项目、重大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交通行业直属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中央本级非经营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除外)等4项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予以下放,并均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江南平台入口 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家发改委仅保留少部分资金需求大、占用公共资源多、需加强综合协调的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为主项目的审批权限。

“考虑到审批权限下放后承接问题,以及综合协调的需要,对明确由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审批或决定的事项,我们要求不得再行下放或转移。”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郑剑说。

郑剑说,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仅保留跨省铁路项目、长江航道项目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在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中,不涉及江南平台入口 事权的交通项目核准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和下放,实现了“零审批”。

他介绍说,下一步将继续研究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和简化程序,如进一步研究新建运输机场项目审批改革等;对保留的少量审批、核准事项,全部调整为一道审批。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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