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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问责不作为 鼓励敢作为

2017-01-17 10:45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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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去年查处为官不为1707人,正协助制定《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
问责不作为 鼓励敢作为

2016年,广东坚持执纪问责与容错促为相统一,治理为官不为问题打出组合拳,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察厅获悉,去年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为官不为党员干部1707人。与此同时,省纪委省监察厅按照“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原则,认真落实容错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执纪问责和容错促为工作导向。

“四管齐下”惩治为官不为

去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围绕省委、省政府落实“十三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目标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坚持惩治不为和鼓励作为相结合,明确将扶贫、重大工程建设、执法服务、环保等领域中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落实分工任务敷衍塞责、承担监管职责不敢担当、为民办事作风漂浮等十类为官不为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问责的重点。对外则建立起与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省人大省政协提案议案部门、司法及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为让为官不为者受到感化,放弃侥幸,付出代价,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肃查处为官不为问题。

——曝光更密集。省纪委全年拍摄暗访片9期,曝光典型问题4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人;去年在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办《为官不为曝光台》,共点名道姓曝光典型为官不为问题19批90个。全省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拍摄暗访片380期,曝光问题103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2人,其他问责1796人。

——查处更有力。全省全年共查处为官不为1707人,其中不作为1510人,慢作为1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4人,其中不作为876人,慢作为128人。

——追责更严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重大工程建设、执法服务、环保等领域为官不为问题一律严肃问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且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大震慑。

查处为官不为,有效地推动一批问题的整改。在扶贫领域,全省共排查出违纪违法线索1815条,立案查处4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5人;集中入户核查1885户,核实违规违纪问题121个,一些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蛀虫”被严惩,一大批因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党员干部被问责。

按“三个区分”建立容错机制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坚持惩处同时,治理为官不为,还要落实容错,让作为者消除顾虑。要在思想上为担当作为者减压,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要在政策上为担当作为者撑腰,指明敢闯敢试、干事创业的路径;要在追责上让担当作为者放心,消除秋后算账、朝令夕改的顾虑。

去年4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列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消除党员干部因正常履职与企业接触的思想顾虑。最近,省纪委又总结广东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协助省委研究制订《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以区分“为公”还是“为私”为核心,对“宽容失误,激励干事创业”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先行将有关精神和内容融入到刚刚出台的《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分别列出了4种从轻或减轻以及4种免责情形,为干部划出干事创业安全区。与此同时,广东各地也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细化鼓励创新、容错免责机制。(记者 赵杨 梁文悦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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