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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7-01-06 18:5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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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石家庄1月6日电(记者 齐雷杰)河北省保定市纪检机关近日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涉及官员长期“借用”企业车辆、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大操大办亲属丧事、公车私用等问题。

据通报,安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欣在任安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安国市光明饮片厂奥迪A6L轿车一辆,主要供自己及单位其他人员公务使用,并将车辆产生的费用在单位财务列支。2015年4月底,李亚欣调任安国市人大,仍继续使用该车至2015年9月。李亚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5月,涿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向某物业公司拨付41200元,为单位职工支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2016年3月,经涿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运输管理站站长范爱平党内警告处分。

涞水县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平大操大办其父亲丧葬事宜,收受190人礼金63400元。2016年7月,经涞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6年8月30日,满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股股长殷建带领该局执法队工作人员石建新、张凯、范建民驾驶公务用车到一农家饭店吃饭。2016年9月,经满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殷建、石建新、张凯党内警告处分;经满城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范建民行政警告处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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